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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鞋比选(二次)公告
作者:佚名 更新时间:2020/11/24 15:07:46

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护士鞋比选(二次)公告

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拟对本院护士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,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。

一、采购项目: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护士鞋采购项目

二、采购项目简介:

序号

品名

规格

数量

单位

备注

1

护士鞋

白色、牛皮、   春秋鞋

288

双

尺寸由医院提供

限价:2.8万元

三、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

1.投标人需为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。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,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定文件。

2.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,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5.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产品供应业绩。

四、报名资料:1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(年检合格)2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、授权代表身份证(需注明联系电话);报名时上述所有证明资料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。

五、报名方式:邮箱发送资料报名(2128377598@qq.com)。

六、报名时间: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

七、比选时间:2020年12月1日上午10:00分

比选地点: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接待室

八、比选资料准备(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):

1、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各一份。按照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关技术、服务文件资料。

2、其他证明产品质量及服务优势的相关文件。

3、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,用密封袋密封,密封处有公章。

4、其他:本次比选供应商需在2020年12月1日上午10: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和样品,否则,视为放弃投标。

九、联系人:曾老师

十、联系电话:028-37613326

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(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)

2020年11月24日


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护士鞋比选评分标准

评分因素及权重

分值

评分标准

评标说明

投标报价 50%

50

1.  以本次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:投标报价得分=(基准价/投标报价)×50分;

2.评分时计算总价(单价汇总)进行报价评分,(两个产品均需报价,如有遗漏视为无效投标)。

以现场最终谈判确认价格或公司传真确认报价为准;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样品及产品质量     40%

40


1.
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产品全部要求样品至开标现场得7分,未提供样品不得分。

2.投标人投标产品与用户需求的符合性(对比投标人提供样品材质、工艺、规格、款式及颜色等)优20-28分;良10-19分;一般1-9分;差0分)

3.   质量保证措施及行业业绩;优:4-5分;良2-3分;一般1分;差0分。

结合投标人提供样品由评委现场进行评分。

以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现场谈判纪要或投标人传真承诺为准。

供货服务 10%

10

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作出的配送服务方案及服务能力情况,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比;

1.  技术支持承诺情况;优秀得5-6分,其次得3-4分,较差或一般得1-2分;

2.  投标人供货响应情况;优秀得3-4分,其次得1-2分,较差或一般得0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以相关证明文件或现场确认的承诺方案为准

一、投标函

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(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):

我方全面研究了“       ”项目比选文件(项目编号:      ),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。

1、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、服务,总报价为:人民币           元(大写:           )。

2、一旦我方成交,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,保证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。

3、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1份(1正)。

4、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,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,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、准确的。

6、我方如成交,承诺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、履约时间、地点、履约保证金额等内容以及商务条款严格履约,如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履约,自愿承担全部责任。

7.我方如用虚假材科或恶意方式提出质疑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如有上述行为,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。

比选供应商名称(盖章):
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通讯地址:

邮政编码:

联系电话:

二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

单位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地 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姓 名:_______性别:______年龄:_______职务:__________

系__________ (供应商名称)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。

特此证明。

后附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
供应商名称:XXXX(加盖公章)

日期:XX年XX月XX日

注:(1)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适用。

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
(3)供应商是自然人不填写,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法定代表人授权书

__________________:

本授权声明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供应商名称)          (法定代表人姓名、职务)授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被授权人姓名、职务)为我方 “           ”(招标编号:      )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,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、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。

特此声明。
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被授权人(签字):

供应商名称(盖章):

日期: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注:(1)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。

(2)附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
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

致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本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公司名称)参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项目名称)的投标活动,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    如违反以上承诺,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
投标人名称(盖章):
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
投标日期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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